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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介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7-19 10:34:53
参赛作品主题及要求:
1、反映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供水供电、道路交通、住房环境、美化绿化等建设。
2、反映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农民种植、养殖、山林养护等农业实体经济建设发展。
3、反映民生工程建设成果。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创新举措。
4、反映美丽乡村创建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邻里互助、脱贫攻坚、乡村好人故事,“创文巩卫”创新做法,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发展美丽乡村旅游产业等。
5、反映乡风民俗文化传承。定格古村保护,少数民族风貌、乡贤民约,家风族规,非遗项目等传统文化以及各类文体活动,体现村民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
6、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拍摄,此作品未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未在其他平面媒体发表,不得借用他人作品。
7、参赛作品必须有原图,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其他任何东西修饰照片。
8、大赛接受单反、数码相机、手机所拍摄的图片,图片单幅、组图均可,组图数量最多为8张。
9、文件存为JPEG格式,必须取材于吉阳区境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及简短的图片说明。电脑后期处理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和反差的适当调整,但不得改变其原始影像,不得进行合成技术处理。黑白、彩色均可。
10、本次活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不收费,不退稿。在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中,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奖。所有入选作品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1、作者确保对其提供给本次参赛参评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人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12、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参评作品进行非商业性宣传,并支付稿酬。有权对所有入选获奖作品进行复制、编印影展作品集,光盘或在报刊、网站上发表,并无稿酬。
13、投稿者均视为有原始数字文件参赛,入选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入选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
14、凡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凡存在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投稿者全部作品参赛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15、作品时限:作品于2018年-2019年拍摄均可参赛。(老照片除外)
1、反映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供水供电、道路交通、住房环境、美化绿化等建设。
2、反映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农民种植、养殖、山林养护等农业实体经济建设发展。
3、反映民生工程建设成果。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创新举措。
4、反映美丽乡村创建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邻里互助、脱贫攻坚、乡村好人故事,“创文巩卫”创新做法,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发展美丽乡村旅游产业等。
5、反映乡风民俗文化传承。定格古村保护,少数民族风貌、乡贤民约,家风族规,非遗项目等传统文化以及各类文体活动,体现村民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
6、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拍摄,此作品未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未在其他平面媒体发表,不得借用他人作品。
7、参赛作品必须有原图,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其他任何东西修饰照片。
8、大赛接受单反、数码相机、手机所拍摄的图片,图片单幅、组图均可,组图数量最多为8张。
9、文件存为JPEG格式,必须取材于吉阳区境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及简短的图片说明。电脑后期处理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和反差的适当调整,但不得改变其原始影像,不得进行合成技术处理。黑白、彩色均可。
10、本次活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不收费,不退稿。在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中,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奖。所有入选作品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1、作者确保对其提供给本次参赛参评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人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12、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参评作品进行非商业性宣传,并支付稿酬。有权对所有入选获奖作品进行复制、编印影展作品集,光盘或在报刊、网站上发表,并无稿酬。
13、投稿者均视为有原始数字文件参赛,入选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入选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
14、凡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凡存在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投稿者全部作品参赛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15、作品时限:作品于2018年-2019年拍摄均可参赛。(老照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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