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摩托也是“酒驾” 澄迈交警曝光典型案例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9日消息(记者王燕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虽然不少人知道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却误以为“酒驾”仅指喝酒后驾驶小轿车、汽车等,不包括摩托车。但是,交警特别提醒,酒后驾驶摩托也是“酒驾”,一旦被查也会面临处罚。5月9日,澄迈交警公布所查的骑摩托车酒驾的案例,以此警示群众千万别酒后驾驶摩托车。

  案例一:老城一男子吃早餐时饮酒 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

  2022年4月20日上午,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老城镇澄江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往检查点驶来,执勤交警依法拦截该车辆。

  执勤交警发现,该车驾驶人符某身上有浓厚的酒味,便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符某向执勤交警表示,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的群众

  经了解,符某在吃早餐时喝了一些酒,没想到会被交警查获。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驾驶人符某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600元的处罚,并扣留车辆。

  案例二:罚款4100元!一男子无证酒后驾驶改装车上路被查

  2022年4月21日上午,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大丰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劳某驾驶一辆拼装三轮摩托车由马村向大丰方向行驶,由于形迹可疑,遂将车拦停检查。

  当执勤交警要求驾驶员劳某出示证件时,闻到一股酒气。就在执勤交警准备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时,劳某辩称:自己没有喝酒,脸红是因为天气太热。

  执勤交警对劳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发现劳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车辆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的群众

  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劳某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四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4100元的处罚,并扣留车辆。

  同一天下午,澄迈文儒一男子王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至303省路屯大线25公里加700米路段处时,执勤交警对王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对王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王某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600元的处罚,并扣留车辆。

  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的群众

  温馨提示:摩托车也是机动车 酒后驾驶成本同样高

  交警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所以,不是只有汽车才是机动车,摩托车也是机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因此,喝酒骑摩托同样承担酒驾后果。

  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的群众,所有图片由澄迈交警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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