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18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 通讯员 张海哲)15日凌晨,刘某杰醉酒驾驶遇到三亚交警查车时,马上拐进非机动车道停车,并从驾驶座直接跳到后座企图蒙混过关。根据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吊销刘某杰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外,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15日凌晨2时11分许,三亚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在三亚市河东路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琼AB***1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右转驶入非机动车道,驾驶人立即从车内驾驶位跳进后座。见状,交警路管员立即上前将其控制。
醉酒驾驶的刘某杰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外,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交警路管员的询问,驾车男子刘某杰拒不承认其驾驶机动车,还狡辩称其叫了代驾,不知道车怎么停到此处,代驾也不见了。在交警路管员多次耐心劝导下,刘某杰终于承认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刘某杰(男,43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刘某杰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刘某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刘某杰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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