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6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贯彻落实《条例》,预防交通事故,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近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知要求各交警支、大队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其中,针对快递、外卖等特定领域企业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最高罚款标准是10万元到50万元。
交警提醒群众戴好安全头盔
通知要求各地交警,要针对本辖区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律和多发违法行为,强化电动自行车现场执法力度,一并加强摩托车的整治,严格查处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酒驾、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大对未满十六周岁骑行摩托车、骑行电动自行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省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结束前,各地(除海口、三亚市外)暂时不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为进行处罚;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结束后,开始全面查处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为。
交警给群众发放电动自行车车牌
通知要求要全面梳理排查城市非机动车道交通标志标线,重点排查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设施、非机动车道、信号灯的设置,是否存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缺失、非机动车道不连贯等问题。要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增设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设施。对重型货车通行频繁的道路,要在机动车右转弯位置设置右转弯导向线和危险警示区,提示非机动车驾驶人注意避险。
同时,要联合相关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快递、外卖、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等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对存在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要通报所属企业,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定期向社会发布违法行为多发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严格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督促企业有序投放、配备安全头盔和规范设置电子围栏,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等。
并且,要加强源头宣传,制作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宣传图片、手册、视频等宣传资料,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销售环节向民众宣传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常识,提醒抓紧登记上牌,引导鼓励车辆所有人购买保险。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强化路面执法管控的宣传教育。
图由海南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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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车辆所有人通过“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
登录“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
在线申请、预约后就近现场办理登记上牌
办理形式由各市县自行确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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