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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交警曝光两起酒驾典型案例

时间:2025-06-19 22:10:01

  近日,定安交警曝光了两起酒驾的典型案例,以此警示。
  案例一:因二次酒驾 司机被罚款加拘留

  2025年6月10日21时10分许,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翰林镇开展夜查行动,在加文线30公里加300米处发现一辆琼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康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一被查男子。交警供图

  在进一步核查驾驶人信息时,发现王某康曾于2024年5月15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过,此次查获属于“二次进宫”。

案例一被查男子。交警供图

  定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及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吊销驾照拘留15日!男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查
  5月31日晚,定安公安交警定城中队在定城镇开展日常夜查行动时,在见龙大道对一辆琼AD****1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神色异常,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74mg/100ml。

案例二被查男子。交警供图

  经查,该车辆为预约出租客运小型轿车,莫某俊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被查男子。交警供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定安公安交警依法对莫某俊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营运车司机酒驾被查处罚更严厉
  什么是营运车辆?交警表示,营运车辆,就是指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而获得经济利益。出租车、滴滴网约车、公交车、承包人员或货物运输的各类客车、货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危害: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不仅是置自身安全于不顾,更是置广大乘客和货物的安全于不顾,因此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相比非营运机动车而言,受到的处罚将更为严厉,并且会“饭碗”不保。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的危害
  交警表示,酒驾后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同时,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另外,会有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人,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最后,就是疲劳驾驶。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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