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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全省范围内启动高速公路车辆长时间占快车道低速行驶专项整治
来源:海南交警 时间:2025-05-23 17:36:22
为进一步严格高速公路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和小型汽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低速行驶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占道行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海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结合海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加大开展高速公路各类车辆长时间占用快车道低速行驶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区域
海南省辖区高速公路。
整治重点
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和小型汽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低速行驶。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和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同时,实施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靠右侧通行管理,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应当在右侧行车道行驶,不得驶入左侧车道,同方向有3 条车道的,不得驶入最左侧行车道行驶,应当在最右侧行车道行驶,需要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行车道行驶。
3车道
2车道
整治要求
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提示,加强科技应用,强化执法查处,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客运、运输企业、物流集散地发放宣传信息资料,会同辖区公路养护部门,抓紧排查辖区高速公路路段设置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情况,提出建设需求,优化和完善与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和小型汽车不得长时间占用快车道低速行驶相关的路面文字、标线、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引导车辆各行其道、有序通行。
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提示,加强科技应用,强化执法查处,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客运、运输企业、物流集散地发放宣传信息资料,会同辖区公路养护部门,抓紧排查辖区高速公路路段设置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情况,提出建设需求,优化和完善与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和小型汽车不得长时间占用快车道低速行驶相关的路面文字、标线、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引导车辆各行其道、有序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