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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警破获2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来源:南海网    时间:2025-03-19 20:02:00

  近日,海口公安交警经过连续破获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目前两名涉案驾驶人均已被依法拘留。
 案例一:无证驾驶酿多车连撞事故后逃逸
  3月13日15时26分,18岁的李某锦无证驾驶租借的琼AD61***小型轿车,行驶至龙华区谭山大道艺通驾校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与同向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随后车辆失控,连续撞向路边停放的两辆非机动车和两辆机动车,此事故造成六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轻微受伤。

案例一的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事故发生后,李某锦弃车逃逸。海口公安交警龙华大队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车辆信息核查及视频追踪,于当日21时50分在府城某小区将其抓获。

肇事司机(右侧男子)。交警供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海口公安交警依法对李某锦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合并处3500元罚款,行政拘留20日,并认定李某锦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对于将车辆租给无驾驶资格李某锦的车主,警方也依法对涉案车辆车主作出处1500元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2年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违规变道酿事故致车辆侧翻后竟逃逸
  3月17日9时许,黄某传(男,44岁)驾驶粤TMG***小型轿车,在美兰区江东大道仁恒滨江园路段违规变道,与相邻车道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对方车辆失控侧翻,造成侧翻车损坏和驾驶员轻微受伤。事故发生后,黄某传害怕担责选择弃车逃离现场。

案例二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海口公安交警江东联勤工作站办案民警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排查和走访调查,锁定交通违法行为人黄某传。经办案民警劝导,黄某传于案发当日16时许主动到江东联勤工作站投案,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海口公安交警依法对黄某传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1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肇事司机。交警供图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切勿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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