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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勿开车!海南交警公布3起涉酒驾醉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时间:2024-04-30 11:19:00 /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4月30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意外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4月30日,海南交警公布近期3起涉及酒驾醉驾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尊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交警供图

  酒后驾驶出事故
  乘车人不幸殒命
  2024年4月13日0时55分许,海南琼中,一辆轻型货车(载1名乘车人)行驶至三月三大道牛古湾村路段时,与道路右侧路肩发生碰撞导致车辆侧翻。
  据了解,事故造成乘车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轻型货车驾驶人存在饮酒驾驶、未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供图
  莫拿生命开玩笑
  酒驾超速致死亡
  2024年4月4日4时54分许,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文南线34公里加400米路段时,车辆偏左冲出道路与路外树木发生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小型客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小型轿车驾驶人存在涉嫌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饮酒驾驶、操作不当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供图

  醉酒骑车未戴头盔
  出了事故丢性命
  2024年4月16日23时33分许,海南省海口市,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秀英区向荣路福秀小区公交站东侧路段时,在机动车道内掉落一块枕木,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行经此路段时碰撞上该枕木导致摔车。
  据了解,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的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的危害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人,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易疲劳驾驶
  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瞌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进而引发交通事故。
  运动反射神经迟钝
  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也就是慢了一两秒。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要相应延长。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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