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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事故致3人死亡!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时间:2023-11-07 17:46:30


      为警示教育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现公示近期3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各位家长孩子们一起,引以为戒,遵规守法,远离交通事故,并呼吁广大驾驶人,注意避让未成年人。
      案例一:2023年10月11日11时,海南省某市县城市道路交叉口处,重型货车与普通摩托车相撞事故中摩托车乘车人死亡,死者为未成年人。摩托车乘车人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比例下降,死亡率下降。

      案例二:2023年10月21日,海南省某市县国道G361某路段,重型货车与普通摩托车相撞,事故中摩托车乘车人死亡,死者为未成年人。摩托车方存在未确保安全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事故现场。海南交警提供

      交警提醒:驾驶摩托车出行必须年满 18 周岁且考取相对应的驾驶证。驾车从路口出来的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周围路况,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遵规守法,安全行驶。
      案例三:2023年9月16日22时,海南省某市县城区道路交叉口处,普通摩托车单方事故,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死亡,死者为未成年人。摩托车方存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操作不当、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由于未成年人自我防护相对较弱,且未受过专业的法律法规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车辆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难以控制车辆平衡,容易发生事故。驾车出行时,应当驾乘悬挂号牌的机动车并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
      未达到年龄不能骑行上路: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 12 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未满18周岁,考不了驾驶证,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
同时大家在骑行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各行其道,不要违法载人、攀扶其它车辆。

      过马路时忌猛跑或忽然折返: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能过街的地方都有红绿灯,即使是行走在斑马线上,如果存在猛跑、横冲直撞、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等行为也是有极大的安全风险的。

      过马路注意观察:从道路两侧车辆中窜出过马路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停止的车辆会遮挡来车方向驾驶人的视线,如果从这些车辆前面或中间突然跑出来,过往的车辆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非常危险。

      请勿在道路、停车场玩耍逗留:因为车辆有盲区,孩子们身材本来就矮小,特别是蹲坐在地上的时候,起步和转弯的车辆驾驶人很难看到,从而发生危险。
      乘车时勿将身体部位伸出窗外:因为车辆在行进的过程中,伸出窗外的身体部位很可能会与旁侧的树枝、交会的车辆以及其他车外物体发生擦碰,造成危险。
      远离大货车盲区: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有2米左右的危险区域,一定要远离这个区域。如果紧贴大型车车身骑车,那么车辆在右转弯时就极易将骑车人刮倒,其右后轮还可能从人身上碾压而过,非常危险。
      勿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孩子被单独留在车内造成伤亡的事故屡见不鲜,但仍有许多粗心的家长把孩子留在或遗忘在车内。从伤害表现上来看,由于车内温度快速升高、车辆空间狭小且密闭,孩子极有可能因热射病或窒息而导致死亡。
      规范乘车:孩子无论是独自乘坐,还是被家长怀抱坐在副驾驶座上,都无法抵挡急刹车时的惯性作用,容易与挡风玻璃碰撞或直接飞出车外。12周岁以下或身高一米五以下的儿童是不宜坐在副驾驶的。同时,要给孩子准备他们专属的“儿童安全座椅”。
      不要把孩子放在车筐中:很多家长为图方便把孩子放在共享单车的车筐中,但实际上,这样的方式是非常错误的,在车辆转弯和刹车时,孩子很容易从车上跌落发生危险。
      过马路时拉紧孩子的手:孩子对道路情况的分辨能力较弱,又天生好动。家长带孩子出行时,如果不看好孩子,放任孩子在道路上跑动,就很可能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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